《晉書》中記載了女詩人蘇蕙的生活。蘇蕙是晉代州刺史竇滔的夫人,因美貌博學,深受丈夫喜愛。但是,竇滔還寵愛一位能歌善舞的妾趙陽台。
有一次,出於嫉妒,蘇蕙把這個妾痛笞了一頓,並且,當丈夫調任時,她也拒不隨同前往。因此,他丈夫帶著妾去赴任了。
後來,蘇蕙悔悟了,作了一首八百多字的迴文詩,她把詩繡在絹上送給丈夫,於是,丈夫在她一片真情下感動了,復又和好如初。
又如明代書畫家趙孟的夫人管道升,自小受良好的文學熏陶,是一個富於獨創性的女詩人,她與丈夫志同道合,又深為朝廷賞識,婚姻美滿,但她曾作過一首《我儂詞》,這是她因丈夫要納妾,夫婦倆發生爭吵時寫的。
這首詩詼諧形象,表達了她對丈夫的深情,也側面反映了她對丈夫納妾的哀怨。由於古代娶妾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,因此,丈夫對妾負有滿足其性慾的義務,如果一個男子娶了妾,而不能經常與她發生性關係,那麼,這個男子會受到譴責。
《禮記.內則》中甚至規定了與妻妾性交的順序和次數:「故妾雖老,年未滿五十,必與五日之御。將御者,齋漱浣,慎衣服,櫛緲笄總角,拂髦,衿纓,綦屨。」
此外,還規定如果妻子不在,妾不得與丈夫通宵相守,必須在性交完畢後即離去。而丈夫的性生活義務只有到六十歲以上才停止。
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,性關係的平衡極為重要,得寵與失寵時時會引發家庭矛盾,而對於妾來說,唯有性生活,她們是與妻子一樣享有權利的,並且,由於負有生育的職責,她們比妻子更優越,能時常與丈夫接觸共宿。
然而,古代婦女整天守在屋裡,她們的丈夫不論做官還是經商,他們幾乎整天都在外面忙於事務,能住家的機會不多,因此,妻妾們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撫愛看成最重要的事。
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紛爭,古代的許多「家訓」都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。
如在《秘戲圖考》卷二中,記敘了一本僅剩殘章的明代家訓中有關條例:
(1)妻妾日勞,督米監細務,首飾粉妝,弦素牙牌。以外所樂,止有房事歡心。是以世有賢主,務達其理,每御妻妾,必候彼快。------
(2)街東有人,少壯魁岸,而妻妾晨夕橫爭不順也。街西黃發傴僂一叟,妻妾自竭以奉之,何也?謂此諳房中微旨,而彼不知也。
(3)近聞某官納妾,堅扃重門,三日不出,妻妾反目,非也。不如節欲,姑離新近舊,每御妻妾,令新人侍立象床。五六日如此,始御新人。令婢妾侍側,此乃閨閣和樂之端也。
(4)人不能無過,況婢妾乎!有過必教,不改必策,而策有度有數也。俯榻解揮,笞尻五下六下,下不過胯後,上不過尾閭是也。間有責妾,每必褪裸束縛掛柱,上鞭下捶,甚至肉爛血流,是乃害彼害我,以閨門為刑房,不可不慎也。
在這幾條家訓中,強調了女人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家裡度過的,單調乏味,因此,性生活對於她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,不比男人,還可以在外工作,交朋友。
並且,強調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遠比年輕漂亮重要,只要性交技術出色,那麼儘管人老傴僂,卻受到妻妾的敬重,閤家和睦。
此外,家訓中對新妾娶進家門,主張讓丈夫與妻、與妾性生活時讓新娶的女人在場,以打消猜疑之心。
最後一條,是主張懲罰妾時,不要痛打一絲不掛的女人,而只是適度地在不會造成重傷的部分施刑。